根据工作需要,衡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男性,身高170cm以上,18-30周岁;
(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警校毕业生、复原军人优先录用(复原军人满4年以上军龄);
(八)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中华大街与胜利路交叉口“老干部活动中心”门口东行60米)。
三、招考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报名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考场、试卷费用,报名截止后不退),考生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真实提供本人的各类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本次笔试由劳务派遣、人事部门、政法部门人员参加试卷出题、监考、阅卷,面试由劳务派遣、人事部门、政法部门及公安两名同志以上人员参加集体面试,统一给分,现场记录。
(3)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1)一经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留用。
(2)工资及待遇:工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安局实际情况执行;根据相关保险缴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工伤险、人身意外险以及商业保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补助)。
咨询电话:18603189978 0318-2176161
衡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