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委托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男性,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熟悉电脑办公及文字写作,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文秘类专业优先;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衡水市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路东路169号京华大厦(乘电梯六转七层)
报名咨询电话:0318—2889981 18603189978
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张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报名费100元(报名费用于考务、考场、试卷费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完毕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招聘程序
招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考察、聘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与行政能力测验,不指定或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
(3)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4)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5)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6)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市公安局。试用期满后,工资不低于衡水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