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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3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作者:佚名点击数:发布时间:2022-07-09 08:45:12

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聘3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劳务派遣制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试、考察”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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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精神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9日在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至7月20日17时30分

(二)报名方法

①网上报名:电脑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sspta.com点击“注册报名”;

②手机微信报名:直接点击公告下方“注册报名”链接即可报名;

③微信公众号报名:微信搜索公众号“人事招聘考务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左下角“注册报名”进行微信报名。

(三)资格审核

(审核内容:身份证、学历证书)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根据考生提交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报名截止后不退),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原因,考生经修改后可重新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24时。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1日10:00-24:00,电脑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hsspta.com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

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hsspta.com进行成绩查询。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行为能力测验,满分100分,不发放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比例。根据疫情防控的实时要求,暂未确定采用何种(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参照招录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四)政审。参照招录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审标准进行。

(五)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往用人单位工作。工资179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8-2176161、18603189978

监督电话:0318-2889981

招聘公告解释权由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负责。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