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环保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作者:佚名点击数:发布时间:2021-07-18 01:59:12
衡 水 市 环 保 局
招 聘 合 同 制 工 作 人 员
根据用工需求,经组织研究决定现委托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代为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本次招聘20名男性员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三、招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及报名费100元,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报考人员必须真实提供本人的各类材料,不准代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4至14日。
报名地点:衡水市胜利路中华大街交叉口“老干部活动中心(衡水老年大学)”门口东行60米,衡水天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最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登录查询笔试、面试成绩)
(四)人员确定及资格复审。确定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时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填写相关表格后参加体检。
(五)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分配。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网址:
四、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委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进行。
特别声明,本次招考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
咨询电话:0318-2176161、400 922 3309